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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我要写信】信件内容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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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人 | 匿名 |
信件标题 | 泾阳中学住宿费问题 |
提交时间 | 2019-03-07 |
信件内容 | 尊敬的领导:针对县教育局对泾阳中学住宿费问题的回复及其不满意,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,你学校能容纳3000学生的住宿,就要求学生必须住校吗?那反之如果学校容纳不下,是否就可以不用住校了?学校不是共产党领导的天下吗?有没有国家哪条文件法律规定必须住宿吗?那医院如果设置一万张病床,没有那么多的病人,就必须要求所有看门诊的患者必须住院吗?泾阳县教育局的回复避重就轻,校外的监管,你们怎么监管,校外的监管责任都是家长的,住宿费纳入学校管理,凭啥?请拿出国家红头文件,再次强调:不是收费标准的问题,而是该不该收的问题! |
回复内容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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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状态 | 已处理 |
回复部门 | 泾阳县政府 |
回复时间 | 2019-03-18 |
回复内容 | 关于对泾阳中学收取学生住宿费问题的答复 县政府信息办: 2019年2月25日收到县政府办“关于反映泾阳中学学生住宿费问题”领导信箱反映事件,我局高度重视,并成立了专项调查组,对泾阳中学收取学生住宿费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,现将调查结果答复如下: 经查,泾阳中学按照省级标准化高中规划建设,建有宿舍楼4栋,可容纳3000余名学生住宿,为每位学生提供了标准的住宿条件,并要求全体学生住宿。目前,学校仅有2700余名高中学生,学校宿舍管理和住宿床位完全能满足所有学生住校。2019年春季开学,学校按照省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(陕价行发[2006]120号),省物价局 教育厅 (陕价行发[2011]124号)标准要求收取学生住宿费用400元/生/学期。 基于学校规范办学管理和省市县有关学生安全方面的文件要求,学校规定,全部高中学生必须住校并上晚自习。对于确因个人原因不在校内住宿的学生,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家长同意上报学校,学校研究决定后,与学生签订校外住宿协议书,学生方可走读,学校对校外住宿生统一进行登记,明确监管人员责任,不定期进行安全排查。同时,住宿费纳入学校宿舍管理。 根据调查结果,我局对泾阳中学提出以下整改要求,一是要求泾阳中学进一步加强对校外住宿生的管理。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关于学生住宿管理办法。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机制,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,向家长、社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! 特此回复! 泾阳县教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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